企业发给员工的未休年假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09-19 19:17:36  阅读 3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企业发给员工的未休年假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企业发给员工的未休年假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企业发给员工的未休年假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企业发给员工的未休年假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取得的未休年假补贴,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稳岗补贴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纳税人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如符合上述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的,可依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剔除;如不符合的,则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申报计征企业所得税。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企业发给员工的未休年假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企业发给员工的未休年假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房企毛利额有差异汇算清缴时如何调整

· 买方付息贴现如何做账

· 税法中丢失增票的处罚机制是什么

· 法院拍卖商业房税怎么交

· 公司购地交易费佣金怎么写凭证?

· 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交纳增值税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 差旅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算人工费用吗?

·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是否可以退税?

·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有什么准则

· 如何成立公司?

· ?资产处置损益是什么类

· 应交税费的进项税属于哪个科目

· 物业公司收自备井水费应提供什么发票

· 地产开发企业应付票据核算方法?

· 建筑工地收到发票如何做会计分录?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23746.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