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税清算中扣除税金

2020-09-19 20:59:55  阅读 6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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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税清算中扣除税金

答:营改增前,房地产企业征收的流转税是营业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在确认清算收入的时候,收入金额包含营业税税金,所以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扣除第四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税金包含营业税,以及因为缴纳营业税而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确认清算收入的时候,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因此,对应扣除的税金就没有增值税税款了,而仅仅是与收入相关的其他税金:城建税、教育附加等。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金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文件第三条“关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问题”规定如下: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综合上述,增值税新项目由于找不到收入和税金的配比关系,所以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中,新项目的税金扣除只能按照预缴增值税对应的城建税进行扣除。如果大家对于土增税清算中扣除税金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线向我们专业会计老师提问。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土增税清算中扣除税金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土增税清算中扣除税金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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