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2020-09-18 07:05:04  阅读 6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小微企业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小微企业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小微企业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小微企业和加计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同时享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本通知第一部分规定计算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加计扣除的申报条件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小微企业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小微企业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财务做公司的法人有什么风险吗

· 租赁按简易办法征税备案所需资料有哪些

· 缴纳社保、公积金和计提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

· ?审计报告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出具

· 企业预付账款无法收回怎么处理

· 股东出资时间怎么填

· 门诊部销售药品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 开出的支票怎样作废

· ?出口退税退税部分要缴纳增值税吗?

·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理解?

· 超市收到堆头费应该用哪个会计科目

· 公司筹建期间会计分录怎么写及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 研发领用自产产品可以视同销售吗

· 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数据怎么修改

·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做会计分录?

· 销售白酒需要交消费税吗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3190.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