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质权如何实现?

2020-09-20 06:35:32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汇票质权如何实现?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汇票质权如何实现?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汇票质权如何实现?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汇票质权如何实现?

答:首先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并以所得款项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

当主债务到期未还而票据又已到期时,票据质押人作为主债权人,即可以依背书的连续性证明自己权利的存在,持票据提示付款人付款;

如果该票据已经付款人、第三人承兑或保付,承兑人、保付人则成为票据主债务人负有绝对的保证票据兑付的义务,其余债务人则退居其次而成为第二债务人.

若票据主债务人拒绝付款,票据质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而不必马上行使追索权;

如果付款人、承兑人或保付人将票款支付给票据质押人,在票据法上,票据质押关系应当已经完成但是根据质押合同的规定,质押人只能收取与债权相等的部分数额,其余则须退还给出质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当票据已经到期而其所担保的主债务尚未到期时,质权人也应有权兑付票款,并将票款提存,或与出质人商定提前偿还债务.

汇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答: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供给债款担保为意图而进行的背书;

它是有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法,将收据转移给质权人,以收据金额的给付作为对背书人债款清偿确保的一种方法;

背书人在设定质押背书时,必须在背书中载明"质押"字样,并签名盖章.若是出质人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收据上签章,或许出质人未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是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收据质押. 

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疑问,更多关于汇票质权如何实现的相关资讯内容请持续关注会计学习资料官网资讯页面进行了解,本文内容到此结束.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汇票质权如何实现?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汇票质权如何实现?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土地增值税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 授权费用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合适

· ?减免退库怎么记账

· 小规模代开专票多少个点的税

·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主要是看哪个数据?

· 发票开工程款与工程服务有什么区别

· 免征增值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基本账户怎么公转私

· 哪些记账凭证可以不用附原始凭证

· 员工退回多发的工资怎么做账?

· 未收款已开具专票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 变卖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计入资产处理损益吗

· 销售出库如何记账

· 股东的其他应收款可以计提坏账吗

· 生物资产的成本结转方法有哪些?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37906.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