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怎么处理?

2020-09-20 07:22:40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怎么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怎么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怎么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怎么处理?

答: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对征收率进行了简并,即由“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变成“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根据实体从旧的原则,企业在税务检查或自查中发现了应按征收率征收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事项的,如属于2014年7月1日前的应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5号)在修改增值税申报表时也保留了4%征收率的相应栏次。

因此,对于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的情况,可以这样做:

企业购进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则其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的第1行第1列。

2.企业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规定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其销售额应填写在第3列或第5列,根据再销售的时点填写在第10行或第11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中的征收率并没有“减按2%”或“减半”的栏次,所以填写销售额及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按3%或4%的征收率全额计算。减征的1%或2%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栏,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不体现。

看完了本篇文章,您是否知道了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的处理情况呢?对于会计学习资料的文章如果您有哪个地方不清楚,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哦!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怎么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汽车进项税抵扣后卖出怎么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外购产品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 存货盘盈盘亏账务处理如何来写?

· 银行对账单是否到开户行打印

· 应收票据后续计量计提包括哪些?

· ?个体户没有对公账户怎么收款

· 税务登记证遗失要怎么补办?

· 生产出口企业开普通发票如何做账?

· 销售材料做到其他业务收入怎么做分录?

· 大型修缮固定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税务局代开专票填在申报表哪一栏?

· 买卖股票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 冲借款的银行日记账怎么登记?

· ?货运代理费属于运费吗?

· 支票的有效时间是怎么计算的?转账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

·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零报账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38898.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