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追索权到期未承兑的会计分录

2020-09-20 15:31:21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带追索权到期未承兑的会计分录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带追索权到期未承兑的会计分录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带追索权到期未承兑的会计分录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带追索权到期未承兑的会计分录

答:先注销应收票据

借:短期借款(票面额)

贷:应收票据(票面额)

然后

借:应收账款(票面额+利息)

贷:银行存款(票面额)

短期借款(利息)

带追索权和不带追索权票据的区别

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带追索权指的是票据遇到不能承兑时,票据的持有人可以该票据转让人要求票据权利。即对于带追索权票据转让,一般不确认票据的义务转移,即账面上确认其他应付款。

不带追索权指的是票据遇到不能承兑时,票据的持有人不可以该票据转让人要求票据权利。对于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转让,一般应确认票据义务转移,即账面上注销该应收票据。

3、权利作用不同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是否有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带追索权的有,不带追索权的则没有。

4、承担风险方不同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不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只提供其他服务的保理。保理公司承做有追索权保理,若有提供卖方预付款服务,在应收账款到期45天后,任何情况下,保理公司均有权向卖方进行追索。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承担买方信用风险的保理。保理公司在承做无追索权保理时,发生买方信用风险,从应收账款到期90天起,若发生非商业纠纷卖方信用风险,由保理公司向卖方履行担保付款的责任。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带追索权到期未承兑的会计分录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带追索权到期未承兑的会计分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否视同销售

· 汇算清缴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 汇兑产生差额数据怎么算

· 用于赠送的商品,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为负数怎么办?

· 汇算清缴退税分录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

· 生产车间工资计提的会计分录

· 预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 ?净现值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关系

· 个体户要查账征收还是定额增收

·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有哪些内容

· 存货期末计价会计分录

· 过桥资金账务处理如何做?

· 产品残次品折价销售如何处理?

· 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账务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43431.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