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

2020-09-20 17:05:28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除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原执行免退税办法的企业,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应退税额”栏中。

企业按照变更前退(免)税办法已申报但在批准变更前未审核办理的退(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按照原退(免)税办法单独审核、审批办理。对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已按免抵退税办法申报的退(免)税应全部按规定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审批办理退(免)税。

退(免)税办法由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的,批准变更前已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免退税的原始凭证。

(三)出口企业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但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办理。

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好了,以上就是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我们更多的会计干货,可以点击在线会计答疑,我们将会尽力为你解决任何会计问题!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本月认证下月抵扣怎么记账

· 审计抽样的过程和具体的公式汇总

· 以现金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 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是不是一直不变

· 保险公司买保险送食油需缴税吗?

· 筹建期间人员的劳务费用需要交个税吗?

· 临时用电工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商品损耗税金会计科目如何处理?

· 交易性金额资产出售时记什么科目

· 向企业互调人员支付报酬如何计税?

· 发票挂账是什么意思?如何做会计分录?

· 银行存款日记账写错了怎么办?

· 长期应付款科目是什么意思

· 转让不动产取得哪些凭证可以差额扣除?

· 会计记账有哪些明细科目?

· 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在异地缴纳吗

· 如何编制往来款的会计分录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45265.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