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

2020-09-20 18:17:02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

答: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售给外地客户甲产品一批,价税合计150320元,该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并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7800元,运输公司将发票直接开给客户,并通过企业将运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该客户在收到货物后,于7月15日签发并承兑了一份票面金额158120元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注明年利率为6%,期限为3个月。请问,企业对该带息票据在税收、财务上应如何处理?如果企业在8月1日进行贴现,又将如何处理?

  对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应通过“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收到票据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158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128478.6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841.37

  银行存款  7800

  在7月、8月、9月末,按承兑汇票票面价值和注明的利率分别计提当期利息395.3元、790.6元和790.6元。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对各期计提的利息应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并按计提税金后的余额作为利息收入。企业7月末提取的应收利息395.3元,应计提销项税金57.44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395.3

  贷:财务费用 337.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44

  8月、9月末的账务处理与7月相同。

  如8月1日,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经与银行协商,贴现率为年利率8%,则企业贴现利息=(158120+158120×6%÷12×3)×(8%÷12)×2.5=2674.86(元);实际应收银行款项=158120+158120×6%÷12×3-2674.86=157816.94(元)。企业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58515.3元(158120+395.3)与收到银行款项的差额,冲减财务费用,并调整销项税额,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57816.94

  财务费用  596.89

  贷:应收票据 158515.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1.47(红字)。

  如贴现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向贴现银行支付款项时,银行将根据汇票的本息从企业的存款账户中扣款,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160491.8贷:银行存款160491.8.

  如企业在8月1日用所持的商业承兑汇票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价值147000元,注明增值税额24990元,企业按票据到期值与原材料价款的差额向原材料供应商支付银行存款11498.2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4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990

  贷:应收票据 158515.3

  银行存款11498.2

  财务费用1689.3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7.18

  如应收票据到期,出票方如期兑付,按实际收到160491.8元与“应收票据”科目的差额,冲减“财务费用”,并计提销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60491.8

  贷:应收票据 160096.5

  财务费用 337.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44

  如因付款人到期无力支付票款,企业在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60096.5

  贷:应收票据 160096.5

  同时,对10月末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在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并计提销项税额。

贴现的申请条件?

答:

(1)在贴现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按规定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除外)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业务申请条件

1、票据真实,记载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2、持票企业与其前手企业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申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企业应满足我行商票贴现授信条件;

4、持票企业与银行签定贴现回购业务(定期或不定期协议书);

5、持票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这些就是老师为大家整理的资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在工作中有拿不准的,欢迎来会计学习资料请老师帮大家斟酌一下。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专用发票收费怎样做分录

· 银行未达账项如何处理?

· 股东变更需要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吗

· 流动负债合计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 超过认证期限的发票还能税前列支吗?

· ?个税申报初始密码怎么获取

· 固定资产调账会计分录?

· 房屋动迁货币补偿需要缴税吗

· 子公司破产时借给其的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 吉林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流程、报名条件有哪些?

· ?总公司签合同发票由分公司开可以吗

· 减免税款在财务报表里是负数吗

· 没有收入的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填资产负债表

· 食堂买菜未取得发票可否凭自制采购单据入账

· 远期汇票有哪些?

· 个人开劳务发票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呢?

· 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税款?

· 网银转账的手续费计入什么科目?

·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入什么科目?

· 超市会计的日常工作任务有哪些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46667.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