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

2020-09-21 03:14:06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分次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分次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分次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分次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按照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者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股权转让的时候,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此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尚未作出利润分配或者转股决定,此时税法不确认投资收益,所以不能从转让所得中扣除。

转让股权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股权转让收入作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五条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分次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分次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油费报销标准多少比较合理?

· 其他业务收入怎么结转成本?

· 申请办理外经证一般要多久

· 单位集资建房,土地增值税优惠有什么条件

· 公司发票怎么报销

· 发生的资产损失如何申报扣除

· 企业在年末结算时资产盘亏盘盈怎么处理

· 附加税没有核定税种没有申报怎么处理

· 一般纳税人商品发票的税率是百分之几?

· 个税返还手续费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

· 税负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公司债权转让可以转给个人吗

· 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是多久?

· 个体户要交哪些税?

· 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如何计提

· 摊销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资产处理

· 单位将自产水泥用于自建厂房是否视同销售?

· ?发生销售折让怎么开发票?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57129.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