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

2020-09-21 03:19:46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

《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国税函发[1995]110号)明确规定,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法规缴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开发土地应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业配套资金)。对取得土地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不包括开发土地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

建设配套费属于增值税吗?

应当不属于增值税范畴;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具体实施单位各地不一致,如建设局,开发区,财政局,农村乡镇等等)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一个项目只缴纳一次,不需每年缴纳。

如果你单位缴纳此笔费用时是有工程在建,则该笔费用应该计入该工程成本,工程骏工后转为对应的固定资产;

如果你单位是房地产开发商,则该费用应该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最终计入开发的商品成本。‍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通信费发票抬头是个人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 企业改制后职工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能否在税前扣除

· 土地闲置费属于罚款吗?

· 业务经费包括哪些费用

·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利息支出怎么填

· 盈余公积金的会计处理

· 利息股息红利个税会计分录

· 公司股权结构一般是什么样的?

· 生产产品耗用的材料入什么科目核算及分录怎么写?

· 在金税盘上可以变更办税人员吗?

· 做政府工程亏损了,政府给补贴,怎么交税?

· 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更怎么缴纳车船税?

· 以承担债务方式吸收合并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要哪些材料?

· 撤销红字发票申请书怎么写

· 生产企业停产检修期间费用分录怎么做?

· 公司承担个人养老费如何做账?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57238.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