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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工资中按时支付的社保和个税如何处理
对于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其处理方法如下:
这个月没发工资,就申报0工资.现在的申报系统暂时不支持补发工资的申报,两个月的工资在一个月内发下来,只申报正常发放的那次,补发的工资,要到税务局的内网录入.
举个例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其实和你们公司发放工资,没有必然的关系的,如果7月份的工资按规定是8月发,那么相应的税金也应该是在8月10号之前缴纳,8月进行明细申报,但是只要是税金交了,那么税务局不会和你核对工资有没有发放,
但是如果你们连工资的税金都没都没缴纳,那么你们的明细申报肯定也不用做了.
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先计提工资:
借:费用科目-工资(应付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实发金额)
实际发放按把个税扣减后的金额发放.
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针对欠发工资中按时支付的社保和个税如何处理的问题,文章的解答是这月没发工资就可以进行零工资申报.除此之外,文章中会计学习资料还整理了个人所得税减免的项目供大家进行参考.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欠发工资中按时支付的社保和个税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欠发工资中按时支付的社保和个税如何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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