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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所在地预交了所得税咋处理?
在工程地预交了所的税还是可以抵扣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即是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即使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所在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是地税局,在总公司年度汇算清缴时依然可以进行抵扣,并不因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属不同税务机关就不能相互抵扣。
地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怎么抵减?
由于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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