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

2020-09-25 10:23:20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国税发〔1999〕17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五条规定:“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二条: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之85、87等条款之规定,现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出现了“赔偿金”之概念。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赔偿金也可依照上述规定计缴税款。

公式为:

应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总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实际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个人所得税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营改增后建筑业挂靠经营财税处理到底如何办

对于挂靠的纳税主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这个规定需要注意两个关键点:一是承包、承租和挂靠虽然成因不同,但在纳税主体处理上统一;二是看以谁的名义经营,就以谁作为纳税主体。

挂靠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挂靠人的收益如何缴税?通常情况下,挂靠方和被挂靠方约定被挂靠方取得管理费性质的固定收益,而项目的剩余收益由挂靠方取得。关于挂靠方自然人取得这部分剩余收益的缴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规定,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挂靠方项目部账务是否并入被挂靠方公司账务?

理论上讲,既然挂靠方项目部以被挂靠方名义施工,应统一并入被挂靠方账务体系。营改增前,在项目所在地单独缴纳营业税后,共同申报整个建筑企业的所得税。

但实务中仍存在众多项目部账务独立在外的情况,被挂靠方施工企业私自隐瞒挂靠项目部情况,挂靠方项目部账务只需要对实际挂靠人负责,根本不对外,在操作过程中一些项目部的账务出现核算不规范、票据不健全的严重情况,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同时给双方带来巨大的财税风险。

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由会计学习资料整理,这方面的账务处理绝不是一个例子就能说明白,也不是讲讲道理就能清楚,其中环节多,一个环节变化,处理的方法就不同了。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房地产企业回迁房的税务处理

· 特许权使用费怎么计税?

· 营改增后土地出让金的契税税率有多少?

· 购买国库券实际收入利息的分录怎么写?

· 已抵扣的发票怎么冲红?

· 工业企业和贸易企业的免抵退税如何做?

· 飞机票抵扣如何申报?

· 个人以房产出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 普通发票如何分发

· 股票持有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有计算公式吗

· 设备维修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 中介公司可以差额征税吗?适用差额征税的行业

·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可以免交吗

· 缴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 税务登记证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 推广费分摊每月的账务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83513.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NEXT:已经是最新一篇了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