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账务处理

2020-09-25 10:23:20  阅读 3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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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账务处理

(一)收到补贴时相关支出没有发生

1.收到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或者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二)收到补贴时相关支出已经发生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或者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该如何核算?

稳岗补贴是一项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后,应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规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稳岗补贴的账务(所得税)何申报?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拔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为会计工作的繁杂,有些业务,就算是十分熟练的会计也会因为一时的疏忽,造成错误,本文讲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账务处理,虽然是一些固定化的模式,没难度,但还是得细心学习。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账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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