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

2020-09-25 10:23:20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解答

问:哪些事项适用于本公告?

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办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事项,适用本公告。与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相关的事项不适用本公告。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问:37号公告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37号公告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由会计学习资料整理,非居民税收管理有新的办法,如何理解,也不是读本文就能完全了解的,大家可以咨询本王的老师,或许就能知道了呢。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非居民个人扣缴有哪些方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矿产资源补偿费怎么做账?

· 无形资产减值为什么不能转回

· 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属于增值税吗

· 材料减值的账务处理

· 年度的未分配利润有计算公式吗

· 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赞助收入分录怎么处理

· 垃圾清运有哪些发票可以进行账务处理?

· 水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 ?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申报哪个选项

· 固定资产划转要交增值税吗

· 建筑工程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的税率是多少?

· 国家对出差补贴标准的规定

·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固定资产吗

· 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及公式

· 如何理解库存商品的盘库盘盈

· 转租如何开票?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84551.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NEXT:已经是最新一篇了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