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股东非货币性投资设备分录

2020-09-18 11:40:02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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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股东非货币性投资设备分录?

答:接受股东投入设备一台,不会使资产、负债同时增加;而是会使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会计分录是: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投入实物(固定资产、材料物资):需审计等权威机构认定其入账价值来核算其实收资本。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视同销售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投资方应以公允价格向被投资方开具发票。

个人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所得要缴税吗?

1、个人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所得要缴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股东分得的红利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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