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基金申报后如何作废?

2020-09-25 10:23:20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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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基金申报后如何作废

先到维护缴款书里把已生成的缴款书作废,然后在申报作废里把您的申报信息作废即可重新申报了。

作废可以更正申报的,原则一下申报期就可以重新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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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退回多缴纳的残保金?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保障金。

申请退还多缴保障金的,应当参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的通知》(京地税征[2016]61号)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退款申请书》。

用人单位认为地税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先行到该机构重新申报审核人数。审核通过后,持该机构出具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重新审核确定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还保障金手续。

如何申报安排残疾职工的就业情况?

有残疾职工的单位应于2015年规定的时间内(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根据通知要求携带以下资料至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安排残疾职工的就业情况.

1、《单位残疾职工名册》(加盖行政公章);

2、新增残疾职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如安置法定就业年龄内,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还需要提供:(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学历证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原件、复印件或《学历鉴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行政公章.

单位申报结束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会将相关信息和内容提供给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据此进行相关数据调整,生成单位应缴信息.逾期未办理申报手续的单位,将依法征收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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