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解决的范围与原则

2020-09-25 10:23:20  阅读 3 次 评论 0 条

本篇劳动争议的解决的范围与原则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劳动争议的解决的范围与原则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劳动争议的解决的范围与原则的相关避税技巧。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和方法

原则: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方法:协商和解、调解、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1.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

劳动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区别于一般经济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此处的“调解”与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调解不同,主要区别见下表:

三、劳动调解程序

劳动调解应遵循以下程序: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3.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

(1)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2)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劳动争议的解决的范围与原则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劳动争议的解决的范围与原则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地税其他收入会计分录

· 金融服务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呢?

· 房屋建筑屋评估增值该如何做账?

· 去年销售产品今年退货怎么做帐?

·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怎么开票

· 材料成本差异属于什么类科目

· 亿企赢的费用如何做账?

· 超市买的日用品和零食如何入账

· 个体定税多少可以免税

· 员工工资已转移异地发放个税还申报吗?

· 服务业核定征收税率?

· 取得什么凭证以后才能开始记账?

· 分配给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要预交税吗?

· 黑龙江2019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 ?城建税属于什么科目

· 银行手续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分录怎么做

· 待报解预算收入返回的钱怎么记账

· 认证发票密文有误不能抵扣如何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109694.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NEXT:已经是最新一篇了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