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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明细表中免税对应的进项税怎么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附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规定,“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增值税减免明细表中免税对应的进项税怎么填?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增值税减免明细表中免税对应的进项税怎么填?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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