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2020-09-25 10:23:20  阅读 2 次 评论 0 条

本篇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的相关避税技巧。

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答:首先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

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继承安置房需要缴纳以下税费:契税、印花税、营业税。

【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缴纳税费的相关问题】:

继承安置房限制有哪些?

答: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包括继承。

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如房产证下来后,可由你公婆直接亲笔书写一个遗嘱,内容是他们死后这个房子由谁继承等问题。

另外一种继承限制的情况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申请法院确认使用权的归属,再进行继承的认定。

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

以上内容是便是ufidawhy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应收票据核算范围?

· 所有者权益包括哪些明细分类科目?

· 金融机构的费用没有发票怎么做账?

· 企业偿还银行贷款要怎么做会计分录?

· 固定资产折旧全套分录怎么写?

· 计提残疾人保障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 缴纳本期社保是否需要计提

· 没有增值税发票就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 属于应缴预算款的项目包括哪些

·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都有哪些?

· 教育费附加减免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 如何理解资金占用成本

· 或有负债和预计负债有什么异同

· 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

· 仲裁报酬扣缴个税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 ?开票软件的证书口令是什么

· 报销人和收款人不一致可以吗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影响对方专票认证吗?

·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中的特殊解除权

· 新收入准则附有销售退回条件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112647.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NEXT:已经是最新一篇了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