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2018

2020-09-25 10:23:20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本篇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2018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2018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2018的相关避税技巧。

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2018

1、试点区域

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包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征收对象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 (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3、纳税人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4、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待条件成熟时按房产评估值征税。凡纳入征收对象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暂行办法”规定征收缴纳房产税,不再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均属征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5、税率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 (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 (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6、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7、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纳税人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当年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应税房产毁损的,由纳税人申请并经税务机关审批,当年可酌情减征或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

关于今年的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会计学习资料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对此您是否还有什么疑问呢?明天就要注会考试了,你准备好了吗?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会计学习资料的专家将为您解惑。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2018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整细则2018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怎么算

· 税收滞纳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 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如何做账?计入成本吗?

· 支付境外暗佣怎么入账

· 公寓二手房交易税费

· 最低工资制度的基准理论模型

· 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税吗

· 在先权利人同意使用证明样本是什么意思

· 房地产企业可以暂缓清缴所得税吗?

· 哪些凭证属于空白凭证

· 公司发给职工的稿酬个人所得税怎么扣缴?

· 认购地方银行股金计入什么科目?

· 单位农产品自产自销账目怎么处理?

· 贷款损失准备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 销售配件属于什么科目?

· 小汽车的折旧年限规定是多少

· 运输企业转包会计分录怎么写?

· 企业破产后,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的房产是不是缴纳契税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112989.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NEXT:已经是最新一篇了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