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应“营改增”

2020-09-25 10:23:20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本篇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应“营改增”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应“营改增”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应“营改增”的相关避税技巧。

【问题】

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应“营改增”

【答案】

避免涉及到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具体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就是要确保挂靠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的发票”,如何实现相符?以合同为主线,保证合同、物资、资金、发票的相关信息一致,实现“四流合一”。

1)合同:必须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被挂靠方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核,合同中关键信息要完备,为此,被挂靠单位需要编制统一采购合同模板,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采购行为;

2)资金:资金需要从被挂靠方账户支付给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付款金额要与合同约定的付款一致;

3)物资:物资管理是实现四流合一的关键,发货单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时间要与合同相应信息一致,物资实际耗用量要与项目进度基本保持一致,无论是房建项目、市政项目或路桥类的项目,都会有一个材料单位耗用量,这个量作为被挂靠企业要做到心中有数,据了解这也是税务部门稽查的重要参考依据,主材单位消耗量过大,存在虚开可能性就较大!例如:普通住宅建筑用钢量:50KG/m2,如果你的某项目达到了100KG/m2 ,这就不正常,在税务机关稽查之前,被挂靠方一定要内部先查一查该项目的问题。

4)发票:根据发货单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应“营改增”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应“营改增”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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