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避税技巧。
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扩展资料:
房产税的征收特点: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以上内容是便是ufidawhy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96711.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