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企业赠送无产权车位如何计税

2020-09-23 05:21:14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本篇房产企业赠送无产权车位如何计税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房产企业赠送无产权车位如何计税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房产企业赠送无产权车位如何计税的相关避税技巧。

房产企业赠送无产权车位如何计税

无产权车位一般主要有两种:人防车位和作为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未单独办理产权登记的车位。前者的所有权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后者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

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2014年第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地下建筑和按政府规定建造的地下人防工程改造的不可售地下车库(位),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或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以产权转移登记、公证部门公证或在房地产项目显著位置公告并被全体业主知晓为判断依据),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上述不可售地下车库(位)永久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地上房地产不同类型建筑面积占比,分别计入不同类型房地产销售收入征收土地增值税,其成本、费用按照配比原则扣除。

房地产公司出售无产权车位应如何缴税?

对于房地产企业出售无产权的车位,税法首先认定的是一种实质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只不过这种租赁方式与土地使用年限相同,所以开发上海恒企会计商称为销售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3号)对这种情形明确为:“对具有明确租赁年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无论租赁年限为多少年,均不能将该租赁行为认定为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也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而对于超过20年的车库销售这种特殊经营行为,合同法判定为:“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所以对于无产权的车位销售,不论是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还是利用地下基础设施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处理,除能够依法转让的情形外,都应当作为“服务业——租赁业”计算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从营业税纳税总额与纳税时间上来看,无论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还是“服务业-租赁业”计算纳税结果是一样的。

对于车位销售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由于房地产企业都是一次性通过成本对象或公共配套设施转入销售成本,所以收到的销售款也应当一次性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房产企业赠送无产权车位如何计税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房产企业赠送无产权车位如何计税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

· 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 合伙企业收到对外股息应该怎么入账呢?

· 职工医药报销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 企业支付宝个体户认证时需要对公账户吗?

· 党员活动经费可以税前列支吗?

· ?企业所得税成本总额含增值税吗

· 变更了公司名称结余发票需要缴销吗

· 进项税额有留底税额可以加计抵扣吗?

· 事业单位缴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 现金折让发票怎么入账处理合适?

· 建筑设计行业收入成本如何核算?

· 建筑公司对外支付赔偿款入哪个科目

· 厂部管理属于会计什么科目?

· 案例分析营改增后应交增值税怎么计算?

· 物业费的税收分类编码

· “走出去”企业最容易出现的四个国际税务问题

· 工资表怎么做会计分录?由哪个部门编制?

·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记在什么科目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96721.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