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

2020-09-23 06:06:10  阅读 6 次 评论 0 条

本篇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的相关避税技巧。

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向总机构或管理部门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需在每年10月底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企业名单、提取方式、分配的定额或方法、上年分项管理费收支结算表,本年董事会对下属企业分摊管理费的决议以及各企业上年度的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等,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管理费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管理费汇集企业名单》一式三份上报主管税务分局。

主管税务分局在接到企业上报的上述材料后,经审核对总机构提取额在50万元以下且下属外商投资企业税前扣除额在10万元以下的应在次年1月底前予以批准。

对总机构提取额在50万元以上,下属外商投资企业税前扣除额在10万元以上,以及由于计缴管理费而影响了企业正常损益,如:推迟获利年度或影响企业盈亏等,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主管分局长签批盖章后,于1月底前将《提取管理费申请审批表》、《管理费汇集企业名单》报市局审批。

主管税务分局根据《提取管理费申请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核发《核准税前列支通知书》通知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  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  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对于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进行处理,以上内容都有讲到了;大家可以看一看,要是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会计学习资料网站进行提问!希望小编以上的资料对大家理解这个问题有所启发。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支付的管理费如何办理税前列支申请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资产负债表可以没有实收资本吗?

· 活动的发票直接做工会经费吗

· ?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税收

· 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分录

· 手工账的登记步骤是怎样的?

· 亏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处理怎么做?

· 事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是多少?

· 餐饮行业的会计怎么做账?

· 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股本吗

· ?无票收入可以存入对公账户吗

· 会计上的元怎么写

· ?零售化妆品交什么税

· 汇算清缴退税可以不要吗

·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有哪些?

· 在途物资转成本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 销售旧货时的售价是否含税?

· 营改增后国税局还有手工发票吗?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97550.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