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

2020-09-23 06:09:06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本篇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的相关避税技巧。

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

  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核定,以上年实际发生的管理费合理支出数为基数,扣除上年管理费结余和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收入(财政拨款、其他自营收入等)。

  企业上交的管理费(含各项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年销售(经营)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的2%。具体审批比例由各区县地税局在2%的比例内自定,同时上报市局备案。

  企业按比例提取管理费,必须同时实行比例、额度控制,在额度和比例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额度和比例的,应调整计算征收所得税。

  对主管部门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既有国营性质又有集体性质的,其财政部门审批的管理费数额和比例准予企业在税前扣除,并在审批主管部门管理费收取额度和比例时予以抵减。

  企业及分支机构管理费无论上缴几个管理或行业部门,其提取比例不得突破2%。

  企业间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所以,企业间的管理费用,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在对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进行提取的时候,要是对其中提取的内容有比较大的疑惑,不知道怎么办的话可以找会计学习资料老师来给你支招,解决工作上遇到的疑惑。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为何要简并增值税税率?

· 商场外面的广告牌的收入会计处理怎么做?

· 单位缴交的社保分录怎么做

· 安装固定资产领用材料进项税怎么处理?

· 毛利率计算公式如何理解?

· 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为什么不用视同销售

· 商业保险可以抵个税吗?

· 合同里包括产品销售和服务如何开票?

· 购买座机计入哪个科目?

· 没有建安资质的企业可以开具建筑工程发票吗?

· excel怎么在线翻译的?excel在线翻译的方法

· 混合销售劳务服务如何开票?

· 酒店能开电费的发票吗

· 新股东增资怎么做账?

· 生产性企业出口转内销会计分录

· 食堂支付的现金流怎么做账

· 机器设备折旧费会计分录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97605.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