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

2020-09-23 06:43:24  阅读 6 次 评论 0 条

本篇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的相关避税技巧。

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所以您企业支付给临时工的属于劳务报酬,不是工资薪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并取得合发的票据,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季节工、临时工等相关费用如何扣除?

答: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因此本《公告》明确,企业支付给上述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后,准予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通过法规分析可以看出,“工资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根本区别在于,双方是否存在任职或者受雇的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个人取得的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个人取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都在本文中给大家整理出来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习资料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会计学习资料的老师们会给大家一一解答疑问。

以上内容是便是gjpxz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劳务用工和临时用工工资能否列表发放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中介机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核资格有哪些政策?

· 送员工的礼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附政策依据

· 企业开普票和专票的区别有哪些?

· 企业喜欢哪种会计?

· 收到投资款需要交什么税费

· 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怎么写凭证

· word2010怎么将word转换成pdf

· 企业为什么结转增值税

· 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公式与核算?

· 税控软件抄报税需要插入金税盘吗?

· 公司购入预付卡发放福利怎么做账

· 小规模增值税的税费需要结转吗

· 还没收到的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 EXCEL如何建立等比数列

· ?现金日记账红冲怎么填

· 差额发票和全额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 旅行社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差额开票吗?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sfsw/98233.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